国资委再发文规范商票、债务凭证支付行为

2022-06-20 09:37:49 [email protected]

前言

2022年5月25日,国资委官网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再次强调央企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现金流较为充裕的央企要优先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通知》票据方面的内容

在2021年年底,国资委就发布过《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做深做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规定:“2022年起,除原有合同已有书面约定外,央企原则上不再开具6个月以上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防止变相延长付款时限。”

2022年5月25日,国资委官网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次国资委再次发文规范商票、债务凭证支付行为,可以看出国务院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态度是坚决的。本次《通知》中关于商票方面的内容主要有:

(1)及时足额支付账款,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对中小企业账款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从制度、机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绝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

严格票据等非现金支付管理,现金流较为充裕的企业要优先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未事先明示、书面约定非现金支付的,原则上不得使用非现金支付。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2)有力支持资金融通,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积极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作用,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努力实现自身优质信用与上下游中小企业共享。中小企业需要以其持有的中央企业集团内单位应付账款、出具的商票和供应链债务凭证等办理融资业务的,要及时确权,严禁高息套利。